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发布《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4-11 [关闭窗口]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发布《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的通知》,从2017年4月—2018年6月联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
  活动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为主题,着力推进计生协“6+1”流动人口健康服务活动。 
  ★“6”指开展六项活动:
  (一)开展一次健康需求调研。深入基层以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流动人口健康需求调查,掌握辖区流动人口群众在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研究改善其健康状况的宣传教育方法,制定和规范适宜本区域流动人口健康需求的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式。|||
  (二)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建立由热心公益事业的医务工作者、教师、计生协会员、志愿者和学生组成的健康指导员志愿者队伍,深入流动人口和广大会员中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咨询服务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其自我服务及服务同伴的能力。
  (三)开展一系列宣传倡导活动。利用5.29计生协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6国际避孕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以流动人口健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开发适宜流动人口需求的健康教育宣传品,宣传卫生计生服务政策、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19条)等,帮助流动人口树立科学健康观,促进形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
  (四)开展一轮关怀关爱活动。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形式,开展关怀关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孕期女工、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等弱势人群活动,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和权益维护。
  (五)提倡参与一项健身运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面向流动人口群体,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支持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鼓励流动人口经常性参加至少一项适合自身健康特点的健身运动。在流动人口职业人群中推广工间健身活动。
  (六)培育一批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各级计生协要积极参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的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建设活动,促进流动人口树立健康理念,指导流动人口学习合理膳食、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心理健康、科学就医、优生优育等健康知识,促进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 
  ★“1”指各级创建一个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
  在社区、市场、企业等流动人口聚集地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按照《中国计生协2017年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在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创建活动,各级在2017年内要建成一个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以点带面,发挥示范点对服务年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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